2024年10月23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山东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施方案》,全面加强废弃物精细管理、有效回收、高效利用,为高质量发展厚植绿色根基。
《实施方案》围绕废弃物有效分类回收、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、重点废弃物循环利用、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、建立健全各类保障机制五方面,提出20条具体举措。
《实施方案》提出,规范建设基层回收站点、中转站、交易市场、分拣中心,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。推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。发展“互联网+回收利用”新模式,持续扩展废弃物回收数量和品种。鼓励公共机构在废旧物资分类回收中发挥带头作用。深入实施铅蓄电池、设备、家电、电子产品等领域生产者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。
加强废钢铁、废有色金属、废纸、废塑料等再生资源规模化、规范化、清洁化利用,培育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。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,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中水回用、污水再生利用设施,推动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清零。积极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。
推动低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。完善低值可回收物目录,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管控,不断提高废玻璃、低值废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分类准确率。鼓励将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低值可回收物再生利用补贴政策。
规范管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、报废机动车、废塑料、废钢铁、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。依法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。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建设,严格管控危险废物填埋处置,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。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。依法打击再生资源回收、二手商品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。
各市可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环卫设施专项规划,统筹考虑区域内可回收物收集、转运、分拣中心、交易中心等设施布局,为项目落地提供规划支持。将可回收物收集、转运、分拣中心、交易中心等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,保障合理用地需求。鼓励各市在规划中留出一定空间,用于保障资源循环利用项目。
根据《实施方案》,到2025年,山东省将初步建成覆盖各领域、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。新增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%,废钢铁、废塑料、废玻璃等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年均增长6%左右,报废机动车年规范回收拆解量达到50万辆,废旧家电年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%。到2030年,全面建成覆盖全面、运转高效、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。各类废弃物资源价值得到充分挖掘,再生材料在原材料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,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、质量显著提高,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2亿吨,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总体居于全国前列。
来源:山东省政府网站